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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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運作情形
- 1. 年度审计委员会開會 6 次,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
- 本公司於105年3月31日董事会決議通過「审计委员会組織規程」以資遵循,明訂其運作以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為主要目的。
- 第一屆审计委员会於105年6月24日成立,取代原有監察人功能,由三席獨立董事為當然委員。
- 本屆委員會為第三屆,現任审计委员会於111年6月17日配合董事改選,由李弘锦、陈丕燊、沉素碧等三位獨立董事為新任委員,委員中李弘锦、沉素碧二位委員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並委請李弘锦委員為召集人及會議主席,任期自111年6月17日至114年6月16日止,任期三年,同本屆董事会任期截止日。
- 2. 其他應記載事項
- 审计委员会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会日期、期别、議案內容、所有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 ?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 112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所有獨立董事參與审计委员会對於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均無異議照案通過。
- ? 除前開事項外,其他未經审计委员会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議決事項:無。
- 3. 最近年度(113年)审计委员会之重要決議:
职称 | 姓名 | 实际(列)席次数 | 委託出席次数 | 实际出(列)席率(%) | 备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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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 李弘锦 | 6 | 0 | 100.0 | |
委 員 | 陈丕燊 | 6 | 0 | 100.0 | |
委 員 | 沉素碧 | 6 | 0 |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