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财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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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财产权管理
- 智慧财产权是技术研发的重要成果之一,而研发则是公司达成商业策略目标的基石。本公司重视智慧财产权,在对本身的智慧财产进行保护与管理的同时,也尊重各外部合作机构(包含客户、供应商、学研单位…等)的智慧财产权,避免发生侵权的行為。因而,本公司拟定结合商业、研发及智财等策略所组成的经营管理模式,以持续的正向循环,提昇公司价值、强化公司体质、确保营运自由、增加产业竞争力及获利。
- 配合公司营运的主要商业模式(翱贰惭/翱顿惭/贰惭厂…),目前智慧财产权相关事务以专利為主,其次是商标。取得方式主要為自行开发,并与学研单位合作,藉由产学合作计画对具有发展前景的技术进行共同开发,亦有部分為视营运需求对外取得授权合法使用。同时,设置专责单位对专利、商标等智慧财产权进行管理及运用,随时进行控管以降低侵权风险。
- 在专利管理方面,「专利权管理办法」经董事长於民国91年1月11日核准后公佈施行,為公司对於专利权管理之政策及程序执行依据,并已将专利权管理办法及专利提案申请单公布於公司内部网站页面,便於员工了解及申请。本公司的专利管理策略係以质、量并重為考量,并不单以申请数量作為决策依据。主要管理方向包括:专利布局及专利盘点。藉由专利检索、奬励制度、教育训练等执行层面的落实,以确保公司研发成果、建构专利版图、确保营运自由、增加产物竞争力。
- 专利提案是由研发人员提出,经内部检索/评估、单位主管签核、事业部副总经理核可后,依作业流程处理,提出专利申请。除此之外,并建置专利资料库,可根据部门/同仁需求,依权责提供所需清单/报表,并在公司内部网站每季发布专利季报。在专利维护及运用方面,设置复验检视机制,在到期前1词3个月,将就专利相关技术及产物与提案人讨论,并参酌技术现况/市场前景进行维护效益评估。公司拥有之专利权的运用在提报总经理核可后,可以对外进行授权/交互授权。在对外进行专利交涉时,亦可将所拥有的专利作為交互授权的谈判筹码。
- 关於专利纠纷处理的标準作业流程如下:
- 事业部直、间接收到侵权纠纷通知后,知会法务组及智权组进行处理。
- 法务组就通知内容会同事业部相关人员确认涉案关係人及其对应关係,智权组就涉案专利进行技术分析,并协同事业部相关人员,釐清涉案专利及相关产物/物件的对应关係。
- 根据事业部/法务组/智权组讨论结果,共同拟定因应对策,由事业部/法务组据以回覆对方或客户。
- 依案件发展,事业部/法务组适时进行回应。
- 為维护公司权益,在日常营运环节中亦採取以下保障智慧财产权之措施:
- 委外作业之保密与智慧财产权归属约定、降低採购产物侵权风险之措施,係由业务单位协同法务组同仁,以签署合约/协议书进行规范。合约智慧财产权条款审阅,由业务单位协同法务组同仁进行。
- 与外部机构合作研发之保密与智慧财产权归属约定,係由事业单位协同法务组同仁与外部合作机构共同研拟并签署合约/协议书进行规范。智慧财产之取得与维护,由智权组依合约/协议书执行。
- 员工进用/在职/离职之智慧财产权约定,在员工训练时宣导,并列在工作规则中,经员工签署后,由人才资源中心集中保管。
- 機密管制之措施,則包括定期針對機密資訊安全PIS(Proprietary Information Security) 管制規範進行內部訓練,並持續執行各式宣導活動。
- 113年度执行情形
- 每年年底定期將智慧財產權相關執行情形提報董事会報告,最近期提報時間為113年12月27日,目前取得智財成果如下:
- 截至113年第叁季,本公司已向台湾、美国、中国、日本及欧洲等地区共提出8,652件专利申请,并已取得6,791件专利。
- 為因应数位化转型,已建置公开/公告专利检索系统资料内容以公司在台湾、美国、中国已有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案及发明专利為主。日前因公司内部资讯系统整併及资安考量,公开/公告专利检索系统因而暂停服务、进行更新。系统已於113年度第二季完成更新,在经过检测后重新上架提供服务。目前正陆续将相关资料按先近后远的时间顺序、分批上传至系统,预计於114年第一季完成所有资料汇整。而后每季进行资料更新,以利同仁进行查询。